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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蒸汽发生器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25 14:43:2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蒸汽发生器进行院内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蒸汽发生器

2、项目招标编号:XHXRMYY2023014

3、采购预算:5万元以内

4、数量:1台

二、招标参数:

1、电加热蒸汽锅炉

2、30L<水容积<50L ,出厂时提供特检院第三方检测报告,设备不需要办理使用证    

3、材质:碳钢本体

4、设计压力:0.7Mpa

5、主体保温:  ≥50mm

6、使用寿命:≥8年

7、三重压力保护,压力PID调节,可设置目标压力参数

8、加热管:采用佐帕斯,霍尼韦尔或瓦特隆品牌

9、过电流保护功能: 当发生器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造成电流过大时,将会启动电路保护功能,防止对人员及设备造成伤害

10、带排污阀

11、压力表:量程:0~1.6MPa  精度等级:1.6级

12、设备功率:≥72kW    18KW*4组

13、 额定蒸发量≥100Kg/h

14、主电器电器原件采用ABB或西门子或施耐德品牌

15、采用液晶显示面板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

评标因素和标准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价格部分(A1)

60

设备投标价

6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技术售后

部分(A2)

35

设备技术参数

30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计满分30分;

2、技术参数有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 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10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体系

5

所投产品保修年限≥5年,计5分;保修年限≥3年、<5年,计3分;保修年限≥1年、<3年,计1分。(以投标公司售后承诺为准)

 

商务部分(A3)

5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5

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基础,按目录及页码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优劣,专家酌情打分,每有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扣满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现场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承诺对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实行三包,确保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条件的退换。

5、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8、特殊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口产品需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产品制造商的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1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2参数及服务响应文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4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质量保证书;6售后服务承诺书;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9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证明。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请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老住院区四楼。

3、报名时间:从2023年725日至2023年 731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至我单位: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8 1 10: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圆桌会议室(门诊5楼)。

3、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之日起至2023年 73117:00 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系  人:杨女士    1521155519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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