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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荧光造影眼底相机招标公告
时间:2023-05-23 09:53: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荧光造影眼底相机进行院内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荧光造影眼底相机招标

2、项目招标编号:XHXRMYY2023006

3、采购预算:25.0万元

4、采购数量:一台

二、招标参数

一)主要功能:

1.1 工作模式:免散瞳眼底照相,动态FFA,闪光FFA,蓝光FFA

1.2 眼底彩色照相对位方式:双圆点辅助对位

1.3 眼底彩色照相对焦指示:光学劈裂线对焦AI识别自动对焦,非图像识别对焦。

1.4 眼底彩色照相曝光方式:手动档位式和自动曝光系统

1.5 眼底彩色照相观察光源:红外光

1.6 眼底眼表观察切换方式:前后节光学补偿镜头切换实现

1.7 头托升降方式:电动升降非手动

 

1.8 眼底彩色照相采集模块单反相机采集,像素2400万像素。

1.9固视标:左右眼独立中心固视标各一个,左右眼检查时自动切换;九点内固视.

2.0 光学体转角:水平转角±30度、上下转角±12.5

2.1左右眼自动识别系统

2.2光学分辨率:达到眼底相机国家检测标准非企业标准

2.3工作距离:40mm±2mm

2.4 视场角:53

2.5黑白图像分辨率:1360*1024

2.6每台设备增加配AI模块,能自动识别眼底基础病变并上传阅片中心。

2.7原厂原装的专业化和功能化的数字解决方案,全中文,界面友好,操作简便:软件通过省级专业部门登记认证(附软件证书);

2.8拼图功能:自动无缝拼图

2.9软件:支持Dicom3.0协议,可接入医院HIS\PACS系统、眼底拼图、图像后处理、病灶大小的测量计算、病人信息管理。

三、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

评标因素和标准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备注

  

价格部分(A1

60

设备投标价

6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技术售后

部分34A2

设备技术参数

34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计满分34分;

2、技术参数有重大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

3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为重要参数,每偏离一项扣5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每处扣1分,扣满为止; 

4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10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5、产品质保要求三年,满足三年得3分,低于三年每减少一年扣1分。

 

 

 

商务部分(A3

6

招标文件业绩

6

类似业绩一份记1分,记满6分为止,不足6份者每一份记1分。

 

 

 

 

 

 

 

 

评标得分=A1 +A2 +……+An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现场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承诺对提供的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实行三包,确保产品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条件的退换。

5、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8、特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财务科工作人员签字认定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据。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1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2参数及服务响应文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4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质量保证书;6售后服务承诺书;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23 5 2917:00(北京时间)之前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账号:187869010400022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晃支行,税号124312274484272059,凭财务科认定的转账单据到新晃县人民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科报名。报名后未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原账号,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

2、报名请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老住院区四楼。

3、报名时间:从2023523日至2023 529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至我单位: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5 30 9:0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圆桌会议室(门诊5楼)。

3、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之日起至2023 529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杨女士    15211555190

              田先生   186745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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