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化解矛盾,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我院除设立有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室,专职人员接待医疗投诉外,还设立有院领导接待室,并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有意见箱、投诉电话。现公告如下。
一、每月十五日为院领导接待日,负责接待医疗投诉,或对上一次投诉处理不满意,处理不及时的案件及其他相关案件。
二、接待室设在门诊5楼511房。
三、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室设在门诊5楼506室,星期一至星期六负责接待医疗投诉及相关事宜。
四、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住院部二区都设有意见箱及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