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听取患者心声,积极稳妥处理患者投诉,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相关来访事项。
三、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定在每月15日 。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二天。接待地点设在门诊五楼511室。
四、院长接待日值班的领导,一般不安排其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自行与其他领导协商解决。
五、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先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由院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六、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纳入职能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七、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