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50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动物咬伤门诊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经审核批准,新晃县人民医院于11月1日在该院急诊科正式开设动物咬伤门诊。